吉林省工商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吉林省工商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發佈時間:2018-03-23 15:37信息來源:吉林省工商局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情況

(一)政府職能定位。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是負責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有關工作。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廣告業和吉林省商標品牌的發展;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佈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在《2017年省政府重點工作目標責任制》中,有兩項工作由我局牽頭辦理,目前已全部完成。一是推進“多證合一”改革。在全國率先以省為單位實現瞭企業“三十二證合一”、個體工商戶“十六證合一”,實現辦事流程整合再造,企業辦理證照時間由原來的20-30天壓縮至3天。在國務院改革推進會和國傢工商總局工作會上進行瞭經驗交流。二是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在全國率先開通瞭全省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中省直46個部門建立瞭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檢查人員庫,43個部門建立瞭檢查對象名錄庫,44個部門制定瞭隨機抽查實施細則,全省各級政府部門累計開展“雙隨機”抽查1653次,有效解決瞭執法擾民、檢查任性問題。國傢工商總局在吉林省召開瞭“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現場會,推廣我省經驗。特別是11月9日李克強總理對我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給予瞭充分肯定,在國務院辦公廳《專報信息》中批示“地方在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面有很多探索創新,這也為更大的‘放權’和更優的‘服務’創造瞭條件。請職能轉變協調辦註意總結推廣各地好的做法,同時對一些地方存在的明顯問題應督促解決。”

(二)持續提升服務發展水平,市場活力不斷增強。一是大力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升級改造小微企業名錄系統,集中公示扶持政策、發展動態信息和扶持政策導航110條(篇),同比增長0.07%,系統訪問量突破80萬次。二是推進實施“品牌興省”戰略。制定出臺《關於深入推進商標品牌戰略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商標註冊工作的意見》《關於扶持小微企業商標品牌發展的若幹意見》,助推產業集群區域和小微企業品牌建設。協調國傢工商總局批準在長春、吉林、延邊設立商標註冊申請受理窗口,方便瞭申請人註冊商標。三是促進廣告業發展。制定瞭貫徹落實國傢工商總局廣告產業“十三五”規劃的實施意見,積極培育資質和品牌廣告企業,推動公益廣告發展,全省廣告經營額達到50.87億元,同比增長10.42%。四是深入推進非公黨建工作。制定下發推進非公黨建“十項措施”,建設“吉林工商非公黨建網”,建立非公黨建聯系點23個,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派駐黨支部145個,選派黨建指導員476名,發展黨員282名。五是深入實施“助企融資”。綜合運用“三大平臺”實施融資服務,通過組織開展銀企對接等活動,實現助企融資1600億元,有效緩解瞭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三)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後續紅利不斷釋放。大力推進“審批更簡”:一是推進“多證合一”改革。在全國率先以省為單位實現瞭企業“三十二證合一”、個體工商戶“十六證合一”,企業辦理證照時間由原來的20-30天壓縮至3天。二是推行“先照後證”。梳理並公佈瞭工商登記前置及前置改後置審批目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比改革前壓減瞭85%,為企業平均節省瞭3-6個月的籌建時間。三是推行企業簡易註銷登記。大幅簡化企業簡易註銷程序,累計有5541戶企業、38272戶個體工商戶適用簡易程序退出市場,辦理時間壓縮50%以上,“入市容易退出難”問題得到瞭有效化解。四是推行企業名稱改革。放寬企業名稱登記限制,企業核名在網上全程辦理,真正實現瞭“企業零跑動”。積極推動“監管更強”:一是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在全國率先開通瞭全省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全省各級政府部門累計開展“雙隨機”抽查1653次,有效解決瞭執法擾民、檢查任性問題。二是推行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制度。全省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率分別達到98.09%、82.3%和81.42%,其中企業年報率位居全國第3位,強化瞭市場主體的信用意識。三是開展失信企業聯合懲戒。聯合52個部門共同構建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局面初步形成。努力實現“服務更優”:一是開展工商登記全程電子化試點。在長春、吉林、四平實現瞭“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累計網上辦理營業執照13850張,避免瞭申請人奔波往返和排隊等候。二是推行工商辦事“最多跑一次”。共有10個事項實現瞭“零跑動”、21個事項實現瞭“一次性跑動”,極大降低瞭企業辦事成本。三是推進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協調省政府出臺瞭《關於加強企業信息公示工作的意見》,牽頭建設瞭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推動省市縣三級共3150個部門建立瞭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授權用戶,打通瞭信息孤島。

(四)持續強化市場監管執法,市場秩序持續好轉。一是組織開展競爭執法專項行動。集中打擊虛假宣傳、不正當有獎銷售等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查辦競爭執法案件685件,同比下降33%,競爭環境日趨凈化。二是高壓嚴打傳銷違法行為。組織查辦傳銷案件24件,同比增長16.7%。全省無傳銷城市創建活動達標城市達到57個,達標率達到81.4%。三是積極規范直銷行業自律經營。檢查直銷企業及分支機構32傢、服務網點682個、經銷商1467個,進一步提升瞭直銷企業守法經營意識。四是在全省率先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對全省系統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審查對象、審查標準、審查程序等內容做瞭進一步明確和細化,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有效落實。中央改革辦督查組對我省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落實情況給予瞭充分肯定。五是紮實開展農資市場監管。組織開展瞭“農資打假百日行動”,查處案件1032件,同比下降31.1%,為農民挽回經濟損失1500餘萬元,有力保障瞭我省糧食增產、農民增收。六是穩步推進“禁塑”市場監管。查辦違反“禁塑令”案件167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1710份,約談大型商場超市298戶次,下架封存不合格塑料制品1.5噸。組織開發並試點運行瞭“吉林省可降解塑料制品電子信息追溯平臺”,監管效能明顯提升。七是強化成品油市場監管。重點打擊“兩冒充、一超標”(以車用無鉛汽油冒充車用乙醇汽油、以普通柴油冒充車用柴油、涉及質量升級的油品指標超標)等銷售不合格油品的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成品油案件175件,同比下降28.6%,成品油市場秩序持續好轉。八是加強商標專用權保護。查處商標侵權案件121件,同比增長0.8%,有效保護瞭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九是加強重點領域、重點類別、重點媒體的廣告監管。聯合印發瞭查處虛假違法廣告實施方案,集中開展食品、藥品、醫療、投資、金融等重點領域廣告專項整治,快速穩妥處置以劉洪斌為代表的“醫藥廣告表演專傢”事件,全年查處廣告違法案件286件,罰沒金額865.6萬元,同比分別增長5%和30.1%。6月份以來,全省廣告違法率逐月下降,10月份廣告違法率3.45%,比6月份下降瞭17.88個百分點,特別是吉林電視臺連續三個月沒有嚴重違法廣告,實現“零”的突破。十是加大合同監管力度。組織開展合同格式條款專項整治,糾正涉嫌違法違規格式條款142條,有效規范瞭銀行、電信、供水、供電、供氣、供暖、汽車銷售等行業違法行為。十一是強化網絡市場監管。建立省網絡市場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升級改造網絡商品交易監管服務平臺,開展網絡市場專項整治,核查市場主體網站數據31267條,檢查網站、網店17552個,查處網絡違法案件163件,凈化瞭網絡市場環境。

(五)持續優化消費維權機制,多元共治初見成效。一是持續加大民生類商品質量監管工作力度。以服裝鞋帽、傢用電子電器等涉及民生商品為重點,組織抽檢商品5095組,同比增長41.8%。二是成功舉辦“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系列活動。組織召開瞭“3?15”新聞通報會和紀念大會,省市縣三級聯動,開展現場咨詢活動188場,發放各類宣傳單(冊)100餘萬份,參與活動人數10餘萬人次。三是加強消費教育引導。組織開展瞭食品生產企業、電商企業和旅遊業相關服務消費體察活動,為政府及相關部門提供瞭決策參考。聯合遼寧、黑龍江、內蒙古等地簽訂瞭“三省一區五市”消費維權協作協議,進一步提升瞭跨區域消費維權力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情況

(一)積極推動立法立規工作。制定瞭《立法領導小組工作制度》,建立局內立法工作機制,明確瞭立項申請、起草調研、經費保障等系列工作的要求和辦理程序。一是《吉林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的修改草案於6月2日經省人大審議通過。二是我局《吉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起草小組人員會同省法制辦共同對81條內容逐條逐句進行全面修改。三是向省法制辦報送瞭2018年度立法工作計劃(草案)及下屆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著力推動《吉林省網絡商品交易管理條例》等7部地方性法規的制定、修訂和廢止工作。

(二)有效發揮專傢和公眾在立法中的作用。我局堅持開門立法,在立法項目的起草過程中邀請法律顧問、政府參事、專傢學者、系統業務骨幹進行研究論證。在起草《吉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過程中,由法規處、消保處、消協等單位分別召開座談會,認真聽取修改意見,並邀請約120人次的法律顧問、政府參事等專傢學者參與研究論證,廣泛聽取各界意見。從去年起,按立法要求,又組織專傢進行風險評估,使立法工作越來越體現科學民主。

(三)進一步完善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審查、備案和清理工作。今年,我局修改瞭《規范性文件制定、審查、公佈和備案辦法》,增加公眾參與、專傢論證和風險評估的規定;進一步完善合法性審查機制,增設《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表》,對審查意見形成記錄。同時,為保證全省系統所執行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依據符合新法規定和現行政策要求,2017年我局結合省人大和省政府要求先後9次開展清理工作。一是清理不利於經濟發展軟環境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宣佈失效和廢止5件規范性文件。二是對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等內容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瞭全面清理,對5部地方性法規提出瞭廢止3件、修改1件、保留1件的清理意見。三是對本局自建局以來至2016年12月31日的全部規范性文件進行瞭一次徹底清理,共查閱5408卷文件檔案,對47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25件宣佈失效,現繼續執行的規范性文件共11件。四是參與省政府辦公廳對建國以來的省政府文件的清理工作,對 123份文件進行瞭認真研究和反復確認,提出宣佈失效和廢止110件、繼續執行13件的清理意見。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情況

依法決策是我局黨組一貫堅持的基本原則,對決策事項、決策程序和決策實施都依法作出明確規定,自覺將行政決策行為關進制度的籠子裡。

(一)制定瞭依法決策制度。我局先後制定瞭《黨組會議議事規則及決策程序》《局長辦公會議制度》《重點工作督查督辦管理辦法》《出臺規范性文件向下征求意見制度》《行政處罰案件集體討論制度》《規范性文件制定、審查、公佈和備案辦法》等一系列相關制度。凡是我局擬出臺的重大行政決策,在局長辦公會審議前均進行合法性審查,建立起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的行政決策機制。

(二)開展風險論證評估。我局報送的立法件和重要的規范性原木餐桌訂做|原木餐桌訂製文件,均進行瞭風險論證評估。邀請系統業務骨幹、專傢學者、法律顧問等各界人員參與論證評估,在經費上予以充足的保障。

(三)有效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連續10多年來聘請資深專業律師團隊作為省局法律顧問,今年通過招標形式重新簽約瞭3名專業律師作為我局的法律顧問,全面參與省局的立法活動、行政執法疑難事項咨詢培訓、規范性文件審查、行政復議及訴訟活動。2012年,建立瞭全省第一支公職律師隊伍,目前已有27名公職律師,為保障各級局依法行政發揮瞭重要作用。

四、健全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情況

我局不斷完善法治建設的各項制度,加強對執法主體、行為和程序的規范,創新執法方式,執法效能明顯提升。2017年省局沒有發生1件因行政處罰行為引發的行政復議或訴訟,全省系統因行政處罰行為引發的行政爭議率也不到千分之一。

(一)嚴把執法主體資格,優化執法隊伍。我局以執法人員資格證管理為抓手,嚴格執行吉林省政府執法證管理規定,在執法證的申領、審核、發放、丟失補證等各環節上加強管理。對新進執法崗位人員必須進行培訓,考試合格後頒發證件。對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不予發證,不在執法崗位的人員嚴禁辦證。2017年我局共有2人通過省法制辦組織的學習和考試申領瞭省政府執法證。同時完成瞭本年度的執法證年檢工作。

(二)加強制度建設,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我局先後制定瞭《執法辦案流程》《涉嫌經濟違法違規案件移交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規則》《行政處罰案件集體討論制度》《行政執法責任制》《企業登記檔案評卷標準》《行政處罰案卷評卷標準》《網上執法辦案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規范執法行為的制度。

(三)堅持法制機構事前核審,提升執法質量。始終堅持法制機構對適用一般程序的處罰案件在提交分管局長或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前,都要經過法制機構全面核審的做法。將行政處罰決定書草擬稿提前納入核審程序,從適法定性、辦案程序、裁量說理到標點文字進行全面審查把關,進一步增強瞭處罰決定書的規范性。今年我局法制機構共核審本局查辦的行政處罰案件50件,提出核審意見61條,確保執法行為合法合規。

(四)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提升執法效能。堅持剛柔相濟的執法模式。我局將法規宣傳、教育引導、說理告誡、處罰決定“四段式”執法模式與行政指導理論融合,貫穿於全省系統市場監管工作實踐中,形成瞭有吉林特色的監管模式,被總局譽為“南泉(泉州)北吉(吉林)”經驗。

(五)加大執法人員培訓力度,提升執法水平。省局制定瞭《2014-2018年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對各級別幹部學習提出具體要求。本著“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省局各業務處室牽頭舉辦全系統業務條線的學法培訓,詳細解讀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省局2017年度舉辦各類培訓班41期,培訓人員6393人次。組織參加總局網絡培訓共5592人,結業率達到99.85%。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一)建立權力運行監督機制。我局制定瞭《行政權力運行工作制度》和《行政權力運行責任追究制度》,保障權力規范運行。采取“清單+流程+責任”的形式,建立瞭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繪制瞭權力流程圖,制定瞭責任追究制度。2017年,我局根據工商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情況和省政府調整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情況,先後兩次修改和完善瞭省工商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目前我局權責事項清單共166項,其中行政許可7項、行政處罰129項、行政強制15項、行政裁決1項、行政獎勵1項和其他職權13項。

(二)認真辦理議案、提案。嚴格按照流程依法辦理各類建議提案,並在規定時限內答復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2017年辦理代表委員建議提案15件,實現辦理工作與代表、委員面復率100%、代表委員對辦理工作滿意率100%、辦結率100%的“三個百分百”的工作目標。

(三)主動公開政務信息。我局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主要體現為“三個堅持”,一是堅持制度先行。結合工作實際,重新修訂瞭《吉林省工商局政務公開實施辦法》,從公開內容、公開形式、公開期限和程序以及考核監督等方面對《辦法》進行瞭進一步補充完善。二是堅持健全機制。及時發文調整省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成員,明確瞭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確保在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變動期間,政務公開工作不斷檔、不缺位。三是堅持暢通渠道。根據“互聯網+政務”形勢要求,升級改版瞭吉林省紅盾網,進一步暢通瞭政務公開渠道。2017年通過網站發佈公開信息426條,同比增長6%。依法接受並答復依申請公開信息53件,超過2016年的2倍以上,做到瞭件件有回音,件件滿意。

(四)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我局嚴格執行省局《行政執法責任制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公務員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切實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對因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違法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等行為,致使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受到嚴重損害,或者產生其他嚴重後果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人員、領導直至主要負責人的責任。2017年我局對全系統落實行政執法責任情況、追責情況進行瞭調研,重點研究瞭《國務院辦公廳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和《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出臺後對工商部門執法責任追究的影響。2017年全省系統沒有發生因執法過錯而追責的案件。

(五)依法公示行政處罰信息。制定瞭《吉林省工商系統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辦法》,明確瞭工作分工,將處罰信息公示行為納入法治監督范疇,並作為近兩年法治檢查的重點內容。省局組織開展瞭自查、交叉檢查、隨機現場督查。將問題分解到具體部門,限期整改,分管局長一抓到底。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情況

(一)多措並舉持續化解社會矛盾。一是註重運用調解手段化解社會矛盾。我局逐一對照法律法規對法定調解事項進行認真梳理,共梳理出消費投訴、消費者權益、商標專用權等10項調解事項,明確瞭調解依據及承辦機構,並通過省局門戶網站予以公示。對待每起爭議,都能做到認真聽取、耐心說理、依法引導。二是創新消費爭議解決機制。建立三方視頻調解平臺,由12315系統、消費者和商傢三方通過視頻通話平臺直接進行面對面調解,實現瞭處理一般消費糾紛“不出門店、不出市場、不出社區”。出臺瞭《關於開展消費糾紛訴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推進行政調解與司法無縫對接,建立消費糾紛調解綠色通道。開通瞭12315投訴舉報信箱、微博和短信平臺,通過網絡受理258條投訴舉報信息,不斷豐富投訴舉報渠道和擴大消費維權覆蓋面,切實提高瞭12315體系的運行效率。上線運行12315互聯網平臺,完善瞭在線投訴和處置功能,進一步暢通瞭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共受理消費者各類信息109000件,同比增長1%,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近1000萬元。三是積極推動消費維權社會共治機制建設。聯合中省直24個部門建立瞭吉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積極推進“放心消費在吉林”創建活動,深入推動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負責制和“賠付先行”制度落實,進一步營造良好消費環境。

(二)積極辦理復議和應訴案件,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修改瞭《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工作程序規定》,對辦理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的工作程序、各機構承擔的具體職責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增加瞭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撤銷原行政行為等情形的規定。本年度我局共發生行政復議案件14件。其中省局本級共辦理復議案件12件,具體情況是:決定維持的1件,不予受理5件,因當事人主動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而終止審理2件,駁回行政復議申請2件,其他類型2件。作為被申請人答復總局受理的行政復議2件。具體情況是:總局決定維持的1件;因當事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總局決定終止的1件。共發生行政訴訟案件3件,全部是行政許可類案件。上期結轉案件2件,其中駁回訴訟請求1件,另1件目前正在二審訴訟中。今年新發生案件1件,應訴答辯後當事人申請撤回訴訟請求,裁定終止。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情況

我局始終高度重視幹部法律素養的培育,註重提升廣大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

(一)堅持規劃先行目標指引。我局有目標有計劃地穩步開展法治培訓,做到“五年一規劃,年度一計劃”,在“七五”普法第一年出臺瞭《關於開展全省工商和市場監管系統法治宣傳教育“七五”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瞭“法律七進”和6條新措施。

(二)加強部門聯合共解疑難熱點。聯合省高院、省法制辦開展瞭法治工商論壇。通過征集、梳理全省系統行政爭議典型案例,確定瞭論壇的專題,於7月份舉行瞭工商論壇。就論壇期間整理出的15個關於公司登記的問題,起草瞭會議紀要。

(三)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法治培訓。按照《局機關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常態化開展法治培訓,在省局機關開展《工商大講堂》兩期,累計培訓人員300餘人次。組織開展全系統法制人員培訓班,對法制工作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瞭講解。同時,邀請瞭省食藥局、省質監局對相關熱點、難點問題進行瞭解答。培訓累計達到40學時,培訓人次180人次。

(四)堅持用人導向提升法治能力。在幹部的選拔任用方面註重考察擬提拔幹部的法治思維和法律素養,將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情況作為年終述職內容之一,進行民主評議。年中和年末兩次對全省系統幹部進行依法行政知識測試,95%以上的人員能達到優秀等次。

八、組三義原木桌板|三義原木桌板工廠織保障和落實機制情況

(一)健全法治建設的組織保障機制。我局建立瞭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分工負責,法制機構牽頭,各業務機構履行主體責任的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和工作機制。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依法行政重大事項,統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及時解決遇到的突出問題。主要領導能夠認真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職責,親自過問研究法治工作,直接參與有重大影響的涉法信訪、行政爭議案件的處理。分管領導親自參與制定法治建設規劃、法治宣傳教育指導意見及諸多涉法爭議的處理。

(二)有效發揮法治評價的引領作用。我局在2014年制定瞭《吉林省工商行政(市場監督)管理系統法治建設評價暫行辦法》和《吉林省工商行政(市場監督)管理系統法治建設評價評分標準》,以省、市、縣三級工商機關為評價對象,以81項指標為評價內容,對法治建設的基本目標任務進行瞭細化、量化。去年,我局又制定瞭《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2017-2020年法治建設達標規劃》,將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中的7項任務34項措施細化為22項任務61項措施,規定瞭明確的達標時間、進度和可檢驗成果。將在未來三年大力開展督導檢查,爭取在2019年底前全省系統法治建設全面達標。

(三)狠抓法治建設三年達標規劃的落實。一是召開瞭全省系統法治建設工作座談會,結合“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確定的法治建設任務,提出瞭6條加快推進全省系統市場監管法治建設的重要措施。會後,又梳理出座談提出的13個主要問題,並在工作中加以研究解決。二是根據《達標規劃》確定的22項任務61項措施要求,我局抽調工作人員共11人,成立3個考核組,對9個市州局、長白山局、3個擴權強縣市場監管局、8個城區工商分局或縣級市場監管局、13個工商(市場監管)分局(所)進行瞭依法行政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在全省范圍內進行瞭通報。

(四)打造專業化的法制隊伍。全省工商和市場監管系統有省、市(州)、縣(市、區)三級71個執法主體單位,法制機構獨立設置比例為98%,法制機構專職人員180人,具有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有52人,占總人數的30%。全系統法制機構的工作條件和人員數量,能夠滿足工作基本需要。法制機構人員大多已配齊,工作條件得以保障。各級法制機構在法治建設中發揮瞭重要的牽頭把關作用。同時,我局還在全系統建立瞭以法制機構為主體、以公職律師和專業律師為輔的法律顧問隊伍,在引領和推動各級局法治建設中發揮瞭重要作用。全省系統27名公職律師和外聘的22名專業律師都積極參與到市場監管法治建設的重要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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